省卫生厅关于下发
《湖北省医疗机构统计规范》的通知
各市、州、县卫生局、各级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新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配合卫生部从2007
年11 月开始实行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并进一步规范全省医疗卫
生统计调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省卫生厅组织
有关专家结合医院评审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等工作的基本要求,制
定了《湖北省医疗机构统计规范》,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湖北省医疗机构统计规范》目录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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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统计规范目录
第一部分 医院统计工作
一、医院统计工作
(一)医院统计机构
(二)医院统计工作的任务
(三)医院统计工作的要求
二、医院统计工作制度
(一)统计科(室)工作制度
(二)原始资料收集制度
(三)资料登记整理制度
(四)统计报表制度
(五)统计分析制度
(六)统计档案管理制度
(七)数据质量控制制度
三、医院统计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一)统计资料的收集
(二)统计资料的整理
(三)统计资料的分析
(四)统计资料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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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院统计人员职责
(一)统计人员的责权
(二)统计人员的工作守则
(三)统计科(室)负责人职责
(四)统计人员岗位职责
(五)各科室兼职统计员岗位职责
第二部分 医院统计规范
一、门诊工作统计
(一)门诊工作统计原始登记簿
(二)门诊工作日志
(三)门诊工作日报表
(四)门诊工作逐日登记表
(五)门诊工作逐月登记表
(六)门诊统计指标解释
(七)常用门诊统计指标计算公式
二、住院工作统计
(一)住院工作统计原始表
(二)住院工作日报表
(三)住院工作逐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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