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第一章 医疗科研管理制度
文件名 科研计划与成果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KJGL-01-001 页码 1-1
一、申报课题的立项论证制度
1.医院应建立规范化的课题申报管理制度,所报课题事先均须经过充分的情报调研,并由院学术委员会(或邀请同行专家)进行立项论证。
2.立项论证可采用会议或书面评议的形式。
3.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的立论依据、学术水平、可行性分析、试验方法、技术路线、人员梯队和实验条件等。
4.对科技合同则要求论证签订合同的目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等。
二、课题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
1.应建立医院及课题组的二级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
2.可先布置课题组自查,自查内容包括:计划进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等。
3.在自查的基础上,由科研院长带领有关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现场检查考核。
4.对有明显进展或已取得阶段成果者给予奖励,并进行重点跟踪和扶持,或着手进行成果鉴定的准备工作。
5.对部分存在困难的课题,要尽量通过各种途径给予协调解决,促进在研课题沿既定目标按期保质顺利完成。
三、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1.必须制定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2.其内容应包括科技成果鉴定须具备的条件、鉴定程序、鉴定形式、鉴定方法以及科技成果的申报、登记、推广应用等多方面要注意的事项和要求。
3.对科技成果的奖励,应按国家《发明奖励条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及《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等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