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
医疗支付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2008.02
更新历史
编写人 日期 版本号 变更内容
赵中平 2008-2-27 0.1.0 初次编写
目 录
1 医疗费用核付 8
1.1 医疗费用核付—受理 8
1.2 医疗费用核付-复核 12
1.3 医疗费用核付-大额复核 16
1.4 医疗费用核付-日结 19
2 异地人员 20
2.1 异地人员登记-受理 20
2.2异地人员登记-审批 22
3 转院管理 23
3.1 转院管理—受理 23
3.2 转院管理—审批 25
4 三大目录管理 26
4.1基准库变更 26
4.1.1 基准库新增—受理 26
4.1.2 基准库新增—审批 29
4.2基准库变更 30
4.2.1 基准库变更—受理 30
4.2.2 基准库变更—审核 32
4.3限制性用药维护 33
4.3.1 限制性用药维护 33
4.4中草药目录维护 34
4.4.1 中草药目录维护 34
5 家庭病床管理 36
5.1 家庭病床管理—受理 36
5.2 家庭病床管理—审批 38
6 门诊特定病种审批登记 39
6.1 门诊特定病种审批登记—受理 40
6.2 门诊特定病种审批登记—体检结果录入 42
6.3 门诊特定病种审批登记—体检结果打印 43
7 体检费用统计 44
8 体检排期参数维护 45
9 医疗待遇补单 48
10 定点医疗机构资料管理 51
11 关键资料修改 53
12 特批业务 54
12.1 特批业务—受理 55
12.2 特批业务—审批 57
13 红色冲减 58
13.1 红色冲减—受理 58
13.2 红色冲减—审核 60
14 替医院结算 63
15 月定额结算 64
16 年终清算(暂) 66
17 医疗监督管理 66
17.1 医疗监督管理—专家审批 66
17.2 医疗监督管理—黑名单 67
17.3 医疗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违规记录 68
17.4 医疗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违规汇总 69
17.5 医疗监督管理—年终清算 70
18 单据补打 71
【操作导航】
业务办理人员双击 图标,打开佛山市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系统(如图一),输入业务办理人员的用户名称及口令,点击确认按钮,检索成功后,系统自动打开主界面。(如图二)
业务办理人员在<佛山市社会医疗保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主界面(如图二)点击 ,进入业务系统界面(如图三),在业务系统左面会出现操作导航栏,单击需要办理操作的业务图标,进入相对应功能界面,办理业务(只有新增业务才能通过此方式办理)
操作员也可在<<佛山市社会医疗保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主界面(如图二),在<流程名称>下拉选择框中选择需要办的业务种类,找到对应的业务流水号,单击开始任务按钮同样可以进入业务办理界面。(如图四)(注意,只有已开始的任务才能办理,新增业务无法按此种方法进入业务办理界面)。
业务操作员也可在系统设置菜单内,设置我的社保环境(如图五)。在我的社保内选中相关已设定的业务,同样可以进入系统办理业务(只有新增业务才能通此方式办理)
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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