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1 PACS系统光纤存储设备 1套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闽东医院 详见招标文件
2 PACS系统归档存储设备 1套
3 磁盘管理软件 1套
4 归档软件 1套
5 终端准入控制系统 1套
6 应用服务器 4台
7 数据库服务器 2台
8 备份数据库服务器 1台
9 科室服务器 1台
10 服务器专用机柜 1套
11 工作站快速灾难恢复软件 1套
12 桌面管理软件 1套
13 2M医学专用显示器 13台
14 2M彩色医学专用显示器 10台
15 3M医学专用显示器 4台
16 5 M医学专用显示器 1台
注: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 宁德市闽东医院PACS影像系统建设
采购人名称:宁德市闽东医院
项目内容: PACS影像系统建设
项目编号: NDCG2009010(办公G)
2 3.1 资格标准: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销售能力和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3 1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60 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宁德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上午 :
5 12 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整(以转帐或现金缴款单方式缴纳)
6 19.1 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7 招标服务费:无
8 23.1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宁德市政府采购办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宁德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5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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